第二百八十九章 蒸了一锅生馒头-《花无百日红之玄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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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 爱一个人,就想着怎么给他做好吃的。

      虽然她蒸馒头也不一定就好吃,但是终归是比外面买的馒头要有不同的口味,她想让孩子尝尝她的手艺,她想亲自为孩子下厨。

      明知道会遭到拒绝,但是玄凌还是决定大胆一次,也许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。

      但是事情往往跟她想想的不一样,婆婆的立场是很坚定的,一次不会容忍你,多次也不会容忍你。

      就这样两人就杠上了。

      那个时候在玄凌因为贺子溪一直不出去工作,所以长期不理他,后来玄凌在药厂铝塑组组长小胡,那个时候跟玄凌玩的很好的,她为人正直,跟玄凌听谈得来,炫铃挺喜欢这个爱笑长得漂亮且很有领导风范的女孩。

      不知道什么时候,小胡也离开了药厂,而且自己还开了一家物流公司,据说生意非常的好。

      可能后来李剑锋也知道玄凌跟贺子溪过得不如意,当得知贺子溪无业游民的时候,就叫上小胡,玄凌,贺子溪一起吃个了饭,后来小胡也说起公司缺人,缺一个能管事的人,然后就想要贺子溪过去帮她。

      玄凌自然是同意的,但是那个时候她已经不跟贺子溪说话了,心里同意但是嘴上什么都没说。

      小胡人品不错,在玄凌眼里那是一个很有能力且正直无私的女人,她比玄凌大三岁,对玄凌像是对小妹咩一样照顾。

      所以贺子溪跟小胡在一起共事,一定是最好的。

      在小胡和李剑锋的极力劝说之下,贺子溪总算是同意了,不然贺子溪骨子里的执念就是在家炒股,不会出去找工作。

    
  毕竟大企业里出来的人,他是受不了外面的苦的,更受不了各种管制。

      所以这个时候贺子溪在家里坐了两年之后,还是出去打工了,因为小胡的公司在本地,但是经常在广州两地之间来回跑。

      贺子溪学的是大车本,所以小胡让他负责管理,所以经常在两地之间穿梭,后来就固定在了广州,十天半个月回来一次。

      这样也好了,没人在家里找孩子的事儿了,这也算是好事吧!

      毕竟玄凌最担心还是孩子,只要贺子溪不打孩子,基本上就万事大吉了,她就能安稳的上班了。

      婆婆公公不会打孩子,这一点玄凌还是放心的。

      所以这个时候家里就是他们一家四口。

      那天孩子也在家,正在卧室写作业,时间到了,玄凌就准备蒸馒头了。

      期间婆婆一直絮絮叨叨,无奈之下玄凌将耳机塞进了耳朵里,虽然炫铃小时候发高烧的时候引起耳朵流脓,后来因为这些因素引起鼓膜大穿孔,听力一直不好。

      但是即便是带上耳机,依旧能清清楚楚的听到婆婆唠叨着的话语。

      她不是唠叨个一句两句就晚了,而是一个劲儿唠叨个没完没了,直到这件事的结束,这事儿搁在谁的身上能不发疯?

      但是人在矮檐下,怎敢不低头?这是人家的房子,她只是一个借宿着。

      虽然结婚之前贺子溪承诺的是,这个房子是他的,因为大哥二哥都有房子,所以当年他父母承诺这套房子就是他的。

      然后还说结婚之后,他父母就回老家,跟大哥一起住。

      正是因为这句话,玄凌才觉得结婚不用买房子,虽然是旧房子,但是看上去还挺温馨的,毕竟结婚买房那可是需要一大笔钱的,那个时候贺子溪已经没有了钱,钱在谈恋爱的时候已经全花光了。

      可是结婚之后,老两口只字不提回家这回事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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